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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锦州市南凌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辽宁锦州南凌一级渔港概算核定表.doc        

 

你厅《关于报批〈辽宁省锦州市南凌国家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辽海字[2005]9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连水产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辽宁省锦州市南凌一级渔港工程初步设计(修订本)。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一。即,将现有码头改造,充分利用后方开阔陆域,便于陆域设施与码头前沿的结合,并留有发展余地的平面布置方案。建设顺岸码头371米,采用桩基梁板透空式结构;护岸150米,采用干砌块式护面的斜坡式结构;港池疏浚3万立方米,陆域回填1万立方米,综合执法办证中心500平方米,码头前沿混凝土路面1万平方米,港区道路1万平方米,绿化5000平方米;配套码头前沿消防栓10个,给水管路1000米,照明、航标、污水处理、通讯监控及导航等设施。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1516.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6.11万元,其他费用118万元,预备费用72.21万元。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516.32万元。

请严格按照本批复内容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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