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上报广西北海南万中心渔港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桂渔牧计报[2003]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设码头102米(宽30米),其中直立式码头38米,台阶式码头64米,码头采用带卸荷板的预制钢筋砼空心方块结构;建设直立式护岸423米(宽30米),结构与码头相同;港池及航道开挖124.31万立方米,进出港道路1万平方米,渔政综合大厅517.1平方米,配套通讯导航设施、室外水电工程,进行临时围堰建设。
二、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概算总投资3300.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1.91万元,包括码头277.85万元,护岸1085.63万元,港池及航道开挖1118.79万元,进出港道路208.17万元,渔政综合大厅57.45万元,通讯导航设施50万元,室外水电工程90.11万元,临时围堰63.91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59.04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41.33万元,工程质量监督费2.95万元,前期工作及勘查设计费88.56万元,基本预备费157.19万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100万元(农计函[2002]90号批复中的资金来源做出调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调整为2100万元,其中2002年1500万元,2003年600万元);地方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1200.98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项目的设计及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项目单位充实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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