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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广东省500吨级专属区渔政船主要技术指标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你局《关于调整广东500吨级专属区渔政船主要要素的请示》(粤海渔[2003]45号)收悉。经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船的调整方案和技术设计进行审查论证后认为,为适应渔政管理和资源调查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对该船原批复(《关于辽宁省等10艘渔政船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1]130号))的设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参数确定如下:总长59、型宽8、型深4.5、最大排水量约455吨、主机功率2434千瓦、航速18节,续航力约1800海里、自持力30天、定员23人、最大燃油装载量52.64吨、淡水30.4吨、抗风10级。原批复中的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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