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提出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及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协调本部各产业部门的体改工作;提出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引导、支持、保护、调控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部软科学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工作。
(四)研究、指导农业法制建设,拟定主管产业的立法规划,组织农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承办农业部规章的起草或审查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
(五)拟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监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农业行政执法听证和行政许可听证,承办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六)组织编写、审核《中国农业发展报告》,编辑有关参阅材料。
(七)负责有关单位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八)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二)产业政策处
(三)体改政策处
(四)法规处
(五)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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