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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理顺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为保护我国珍稀濒危特有物种白鳍豚和江豚,国务院于1992年批准在湖北省建立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个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两个保护区”)。两个保护区建立以来,有效地保护了白鳍豚和江豚自然种群及其生存环境,减缓了种群衰退趋势。但是,由于两个保护区一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管理,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管理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影响了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个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建议将现有两个保护区管理机构归口到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落实相关经费,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部也将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职责,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帮助两个保护区加强能力建设,改善保护条件,以保证两个保护区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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