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2007年10月22-23日,我办在厦门组织召开了欧洲鳗鲡管理工作研讨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欧洲鳗鲡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后的应对措施,讨论如何尽量减少其对我国鳗鱼生产的不利影响,推进鳗业健康发展。现将《欧洲鳗鲡管理工作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