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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北梁子湖和长湖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区的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湖北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建立梁子湖、长湖国家级渔业湿地保护区的紧急请示》(鄂农渔[2006]15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湖北省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和管理

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较多的国家之一。在我国湿地中,水生生物湿地占有重要地位,包括水生生物栖息或活动的河流、湖泊、淡水沼泽、河滩、海滨、海岸滩涂等。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水生生物湿地生态价值认识不足,加上保护管理能力薄弱,很多地方仍在大量开垦围垦和随意侵占水生生物湿地,导致其生态功能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急剧衰退。为此,你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水生生物保护职责,把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列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法规制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管理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水生生物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从抢救性保护的要求出发,在适宜的湖泊、水域、滩涂等地区抓紧建立一批各种级别的水生生物湿地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对那些生态地位重要或受到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更要果断地划定保护区域,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同时,对不具备条件划建自然保护区的,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各种类型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或划定水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在制定各项保护管理措施时,要妥善处理好渔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出路问题,依法维护广大渔民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各种增殖修复手段,增加水域生产力,提高渔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相统一。

二、抓紧编制湖北省水生生物湿地保护规划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已于20058月经国务院批准。你厅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编制本地区的水生生物湿地保护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并积极向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编制和实施水生生物湿地保护规划,把湿地保护的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落实到具体湿地,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尽快建立梁子湖和长湖两个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区

梁子湖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据统计,现有鱼类近100种、水生高等植物330多种、浮游动物近50种、浮游植物70多种等,为近百种水禽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长湖鱼类资源丰富,有水生植物数百种,是重要的渔业种质资源库。这两个湖泊都是水生生物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的科研、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具备建立国家级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区的基本条件。你厅要按照《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抓紧编制梁子湖和长湖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科学考察报告,依法按程序进行国家级水生生物湿地保护区建设,我部将给予积极支持。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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