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对长江上游保护区调整方案批复(国办函[2005]29号)意见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为保证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办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组织编制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保护区补偿项目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经商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我办定于2006年7月4日在北京召开《实施计划》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听取编制单位情况介绍,对《实施计划》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二、与会人员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省(市)渔业主管厅(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人,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水利部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等单位参与编制《实施计划》的人员,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代表。
三、会议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06年7月3日,地点:北京永安宾馆(地址: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电话:65011188)。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卓,电话(传真):010-64193100。
附件:邀请专家名单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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