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广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献身渔业、服务渔民的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渔业经济取得巨大发展,渔业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渔业执法装备得到改善,执法能力大大增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渔民的意识和本领,下移执法重心,贴近渔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从渔业执法战线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
渔业行政执法单位是直接与渔民接触,为渔民提供服务,宣传和执行渔业法律法规的窗口。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有利于建立健全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渔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利于向渔民群众深入宣传渔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便利服务渔民群众,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保障正常渔业生产,预防和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利于将渔业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转变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作风,更贴近渔民群众,密切渔业干群关系,在渔区形成和谐的渔业生产管理氛围,树立渔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六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创造方便渔民、服务基层的工作环境,并为此不断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渔业行政执法行业新风。
二、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渔业文明执法窗口是指直接与渔民接触,执行渔业法律法规,为渔民提供办理证件、出具凭证、收缴费用等服务的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包括渔政、渔监、船检机构),通过设立综合执法窗口,统一行使渔业行政执法职能,贴近渔民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渔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成为渔业管理部门与渔民群众和谐沟通的窗口,并促进在渔区形成渔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渔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主要内容有:
(一)建立健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管理组织。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海区局)、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内设机构,承办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开展本单位、本辖区的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
(二)结合地域特点,针对渔业行政执法队伍执行《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检查。
(三)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农渔发[1999]6号)要求,指导基层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建立统一综合执法窗口,配备办公设施和设备,优化办公程序并加以公开,为渔民办理渔业生产有关证件和行政手续提供方便。
(四)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范本辖区的手续办理程序,并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各海区局、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渔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加强对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指导一线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五)各海区局、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条件指导基层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做好贴近渔民、服务渔民的工作,努力创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
1. 认真履行《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执法成效显著;
2. 将统一综合执法窗口设立在渔港、渔村等渔民聚集区,方便渔民办理有关渔业行政管理手续;
3. 具备齐全的渔业执法办公设施和设备,办公环境干净整齐,便民服务设施齐备;
4. 未发生被群众举报违规的情况,或虽有少量举报但得到有效查处和制止;
5. 所辖渔区渔业生产秩序良好;
6. 所属执法人员热爱渔政管理事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热心为渔民服务;
7. 所属执法人员没有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问题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六)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辖区内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贴近渔民、方便渔民、服务渔民的统一综合执法窗口,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为省(区、市)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并及时扩大宣传,带动其它地区做好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工作。
三、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在全国广大基层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加强部门协作、下移管理重心、强化管理制度、高效服务渔民。年底前每个省(区、市)重点推出1-2个渔业文明执法窗口,通过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要求,逐步扩大渔业文明执法窗口的覆盖面。
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一是基本实现渔业统一综合执法,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内部分工合作和谐,统一窗口向渔民提供服务,渔业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二是渔业行政执法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确保依法行政;三是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高,文明执法,廉洁高效;四是所辖渔区90%以上渔民对渔业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表示满意,渔业生产秩序良好,无群体性事件发生,违规生产渔民人数占总渔业劳力的比例5%以下。
四、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各级政府报告,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齐抓共管,将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全国的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统一领导,我部渔政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配合。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于8月底前报渔政指挥中心备案(沿海省份要同时抄报所属海区局)。
(二)扩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充分调动广大渔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宣传好的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先进窗口单位的典范作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的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献身渔业、服务渔民的意识,为渔民提供廉洁、高效、务实的渔业行政执法服务。
(四)总结经验,提高质量。2005年12月底前,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辖区内1-2个省(区、市)渔业文明执法窗口推荐至我部渔政指挥中心(附送呈报该窗口的情况简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字数不少于1000字的工作业绩介绍)。我部将组织开展广泛的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总结各地先进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检查情况从各省(区、市)呈报的窗口单位中评选出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向社会公布,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活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重在宣传引导,注重执法实效,不相互攀比,不排名次,严禁弄虚作假,切实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二○○五年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