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工作,提高巡航执法效率和水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专属经济区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我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制定了《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渔政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10-64193276,E-mail:zhihuichu@126.com)。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