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三大行动,要求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水产种质资源。为贯彻《纲要》精神,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我部定于8月下旬在新疆召开全国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各地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管理先进经验;对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提出分类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今后一段时期水生生物保护区总体规划、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
二、参会人员
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和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厅(局)长1人;负责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处(室)负责人1人;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人1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8月30日-31日,8月29日报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钻石城18号新疆火炬大厦(联系电话:0991-3836699)。
四、相关要求
请各省结合实际工作,对省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形成的文字材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保护区建设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保护区发展方向及整体规划;2005-2006年保护区建设管理资金来源、分配及使用情况。8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电子文档报我部渔政指挥中心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010-64193273
传 真:010-64193100
电子邮箱:fisheryccf@agri.gov.cn
五、其它事宜
请将参会人员名单及抵达乌鲁木齐的车次或航班于8月20日前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以便安排接站。
联系人:马菱岭
电 话:0991-5813392,13579289289
联系人:阿依古丽
电 话:0991-5505721,13579863160
附件:各单位参会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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