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变更渔业行政执法证件签发人的请示》(皖渔政[200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渔业行政执法证签发责任人变更为刘国友(安徽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和钱东方(安徽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