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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中国渔政112等279艘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的通知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注册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doc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新疆、甘肃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0年第33号),兹核准中国渔政112279艘船舶(名单附后)注册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可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任务。有效期自2007712011630

 

二○○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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