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工作动态
关于核准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第七批)的通知
 
发布单位:农业部渔业局 发布日期:2008-04-24 02:43 关键词
关于核准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第七批).doc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浙江、上海、广东、广西、海南、贵州、新疆、青海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0年第33号),兹核准中国渔政117224艘船舶(名单附后)注册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可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任务。有效期自20051012008930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会讯公告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