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东海区个别地方出现未经批准将应实行休渔的拖网渔船改为围网或其他非休渔作业方式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出海作业的苗头,且有蔓延之势。这是变相违反伏季休渔制度的行为,将会对伏季休渔制度造成严重冲击。为保障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严肃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伏季休渔期间将应休渔渔船改为非休渔作业方式渔船出海生产。已完成作业方式调整的,不得出海作业,有关的捕捞设备和网具要拆解并与船分离。擅自出海作业的,一律按违反捕捞许可作业类型和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休渔渔船的管理工作,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有关休渔渔船改变作业方式的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按本通知精神,结合正在进行的打击海洋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开展休渔渔船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制止在伏季休渔期间将拖网、帆张网等休渔渔船改为非休渔作业方式渔船出海作业的行为。要做好对渔民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让休渔渔船的船舶所有人切实遵守《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伏季休渔的规定,按规定办理调整作业类型的相关手续,应休渔船必须按要求停港休渔。
三、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休渔渔船的动态管理,掌握休渔渔船的动向,加大港口和海上渔政检查力度,查处违反捕捞许可作业类型和休渔制度的渔船。对在伏季休渔期间将拖网、帆张网等应休渔渔船改为非休渔渔船的,渔政机构不得受理其调整作业类型申请,渔船检验机构不得受理其检验申请,渔港监督机构不得受理其出海作业的港口签证申请。
四、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要指导、监督、协调本海区各省(区、市)做好休渔渔船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重点、敏感地区的监督管理,必要时应派出工作组配合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工作,同时,要组织派出渔政船加大海上检查力度。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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