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赣县积极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公众食品安全。赣县畜牧水产局与江口镇政府经过数月的筹备、多方协商,于今日正式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一是加强了对“瘦肉精”生猪的管理。防检员坚持每天对入场的每批生猪进行尿样“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对快速检测呈阳性的,送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定性检测,对检测仍呈阳性的,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定量检测,并对这批生猪采取销毁处理措施。二是加强了对生猪的检疫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作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病死生猪“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即不准销售、不准运输、不准宰杀、不准食用和一销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