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近期,市食品办加大食品的检测力度,本周共抽取样本905个,不合格样本14个(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表),抽检合格率为98.45%,其中蔬菜、鲜肉、食盐、大米、食用油、食糖、水发产品、鲜奶、干果、坚果、谷物粉制品、方便面、干菜、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豆制品、小麦粉、即食米面食品、辣椒制品、蜂产品抽检全部合格.现决定对该15种食品停止销售。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下列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食品卫生小常识
一、食物中毒可能出现的多种症状:
食物中毒者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重时可致休克。
二、食物中毒的应急措施
食物中毒发生后,千万不要恐慌,自乱阵脚,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饮水:立即饮用大量干净的水,对毒素进行稀释。
2、催吐:用手指压迫咽喉尽可能将胃里的食物吐出。
3、处理:将引起中毒的饮食进行有效处理,避免更多的人受害。
三、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十项建议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定型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位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饭店。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二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5、不私自采食瓜果蔬菜和野生食物。
6、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
7、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
8、直接食用的瓜果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