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山东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始终保持 “高压”态势,毫不放松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把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村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积极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乡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到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加强了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思想,增强亲民、爱民、忧民观念,全力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继续加大对“两田制”及多留“机动地”的专项治理力度,消除各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规范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不超范围、超限额搞“一事一议”,更不将“一事一议”变为常年固定的收费项目。正确处理好“干事”与“减负”的关系,正确理解和严格区分农民自愿捐款兴办公益事业与强行摊派的界限,防止借“自愿”之名行“强迫”之实。
三、对涉农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的涉农收费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督查,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催办,不断加大对农民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对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为儿戏,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群体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地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决这姑息,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确保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泰安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