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是农业与市场连接的重要纽带,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拓展农业发展新领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业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自治区依托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突破口来抓,使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呈现多样化。我区农产品加工业是在政策推动、市场拉动和科技驱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高的过程。据统计,目前全区有农产品加工企业5168家。按区域划分,乌鲁木齐市61家、克拉玛依市12家、石河子市25家、昌吉州267家、伊犁州534家、阿勒泰地区230家、塔城地区596家、博州165家、吐鲁番地区41家、哈密地区42家、巴州470家、阿克苏地区598家、克州134家、喀什地区1280家、和田地区713家。按企业类型划分,国有企业74家、集体企业102家、股份合作企业19家、有限责任公司855家、股份有限公司66家、私营企业1170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家、外商投资企业12家、其它2866家。从经济效益看,资产总额651亿元,亿元以上的企业101家;固定资产总额263亿元,亿元以上的企业41家;年销售收入总额545亿元,亿元以上的企业94家;完成增加值总额90亿元,亿元以上的企业13家;上缴税金总额12亿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1家;实现利润总额15亿元,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2家。
(二)重点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有186家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6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70家。这186家企业的地域分布为,乌鲁木齐市32家,克拉玛依市5家,昌吉州34家,伊犁州17家,阿勒泰地区5家,塔城地区9家,博州5家,吐鲁番地区4家,哈密地区4家,巴州35家,阿克苏地区15家,克州1家,喀什地区7家,和田地区11家,石河子市2家。从行业分类看,已经实现由单一到多样化的转变。龙头企业不仅涵盖农、林、牧各行业,而且还涉及食品加工、粮油加工、畜禽产品加工、林果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第三产业服务等行业。从所有制分类看,多种形式并存。企业的性质有国有、民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从企业规模上看,不断壮大。全区重点龙头企业资产总额上亿元的企业已发展到65家,5000万元~1亿元企业44家,1000~5000万元企业40家。从经营成效上看,作用不断显现。186家龙头企业,资产总额370.84亿元,固定资产135.72亿元,年销售收入290.36亿元,净利润10.70亿元,上缴税金9.03亿元。从带动能力看,实力不断增强。186家龙头企业,订单带动农户185.87万户,基地种植面积1744.99万亩,基地牲畜养殖量297.31万头。
(三)农产品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194家,研发人员2604人,当年研发投入3.45亿元,拥有发明专利数399个,获国家科技成果奖26项,获自治区科技成果奖65项,获地州(市)科技成果奖104项,国家或自治区认定高新科技企业29家。中国名牌10个,新疆自治区名牌58个,中国驰名商标19个,新疆著名商标47个。94家企业139个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55家企业101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65家企业77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204家企业292个产品通过QS认证。通过HACCP体系认证的有82家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的有174家企业,通过ISO1400体系认证的有33家企业,通过GMP/GAP、OHSMS18001等其他体系认证的有97家企业。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红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同时通过了HACCP、ISO9000系列和ISO1400体系认证。
(四)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全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牧)场”、“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同购销关系,在不断更新经营模式,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促使龙头企业在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带动农户的能力得以增强,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如中粮屯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番茄加工,带动了全疆22个番茄种植大县的番茄业发展;以四方糖业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了伊犁河谷、博乐等地的糖料产业基地发展;昌润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和劳动力入股,推行“股田制”,得到了农户认可,促进了农民增收;以中洲为代表的“奶牛养殖合作社”模式,带动了奶业的快速发展;以巴口香为代表的“公司+基地+农户”的“托牛所”合作育肥生产模式,充分发挥各参与部门的专业分工与合作,共同打造完整的产业链。
(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显著。全区农产品加工业完成增加值90亿元,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7.76%;实现营业收入545亿元,占全区工业营业收入的19.88%;全区农产品龙头企业出口创汇达2.47美元,占全区出口总额的3.46%。农牧民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的收入是3.7亿元。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23.84万人,占全区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49.74%。
二、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我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国内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紧密联合农户,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产品产值,让农户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一)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劳动力吸纳作用明显。5168家企业,职工总数23.84万人,其中固定工14.94万人,季节工8.9万人。年工资总额18.6亿元,其中固定员工工资总额13.5亿元,年均工资9047元;季节员工工资总额5.1亿元,年均工资5722元。
(二)“订单农业”带动农户增收。516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订单农业”带动农户数累计为189.8万户,促进农户增收40亿元,户均增收1987.9元。其中,能够带动10万户以上的企业4家,它们是:新疆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阿华阿胶有限公司、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516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带动5万户-10万户的2家,1万户-5万户的40家,5000户-1万户的63家,1000户-5000户的185家,1000户以下的513家。
(三)积极推行利益联结方式,实现企业农户双赢。516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以各种利益连结方式带动企业累计为1257家,其中,以合同方式带动的企业365家,以土地入股方式带动的企业8家,以中介组织方式带动的企业21家,以租赁方式带动的企业53家,以其他方式带动的企业810家。通过不断更新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连结机制,促使龙头企业在赢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户能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四)不断加大对基地农民培训力度。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共培训人数27.8万人次,培训费用1.1亿元。
三、农产品加工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深化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方面的作用和特点。
我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排头兵”作用日益显著,在积极探索企农利益有效联结方式和带动农民增收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采取“订单”农业模式,激发产业活力。
新疆拓普农产品有限公司是新疆库尔勒香梨产业中唯一的以科、工、贸为一体化经营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长期致力于引导广大果农生产高品质库尔勒香梨原梨。公司始终坚持采取“订单”方式和果农签订收购合同,无论市场好坏,对签约果农销售的库尔勒香梨一直采取每公斤高出市价0.2元的保护价格按合同签约数量全部收购。直接带动了2000余户果农,签约农户每年每户增收1500元左右。公司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香梨保鲜业,使库尔勒香梨的收购价格由2000年的平均每公斤2元提高到现在的每公斤4.80元。按照2000~2007年库尔勒香梨产区商品梨产量计算,库尔勒香梨产区果农多增加收入达8.5亿元,年均增加收入1.2亿元;按照香梨种植农户73500户户均计算,户均年增收1633元;按照产区香梨种植人数220500人计算,人均年增收543元。在2000年至2007年间,库尔勒香梨产区基本上未发生农民香梨卖不出去的问题。
新疆南达投资有限公司在推动农牧民增产增收中,主要采取“订单”模式。由公司与县(乡、镇)政府、农村经纪人签定鲜奶收购、饲草料种植、劳动力输出等需求和供应合同,由政府和农村经纪人对农牧民生产和养殖进行统筹协调、监督,并提供给公司,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和收购。这种“公司+政府+农户,契约+监督+服务”的模式,不仅使公司的原料来源压力通过政府和农村经纪人进行程式化转移,缓解了公司的原料压力,更主要是以政府和企业双向行为,降低了农牧民种植、养殖投入的风险,提高了农牧民种养积极性,扩大了农业产业化的规模,使企业涉及的区域农业产业化的有序性进一步增强,焕发出了更大的活力。
(二)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形式,实现利益机制创新。
股份合作制是指农牧民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等要素入股,在龙头企业中拥有股份,参与经营管理和监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华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田基本建设以及生产、生活设施均由公司投资建设,公司以1000亩农田+1口机井为1个基本单位,聘用当地农户为“农庄主”,平均月薪2200元(800元月薪+年终工资16800元)。公司主要负责生产计划、生产管理、技术指导、产品销售以及农民工的聘用等;“农庄主”主要负责按照公司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以及与公司一起负责农民工的聘用等。生产流动资金以股份形式投入,公司占81.4%,“农庄主”占18.6%,年终按股份分红。
新疆和田阳光沙漠玫瑰有限公司投资380万元,在于田县阿热勒乡拜西托格拉克村建设年生产200公斤于田玫瑰精油加工厂,于2007年5月投入生产。建设用地是当地农民土地入股,占地10亩。该土地为集体所有制土地,该村325户花农均可参与企业分红,农民既有卖花的稳定收入,又有企业的利润按股金比例分成,双重保证农民的利益,此模式带动花农325户,平均每户每年增收325元。
(三)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能力强,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巴州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1个,专业协会43个,架起了农民与市场沟通的桥梁,成为农民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全州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农户数12万户,促进农户增收1.66亿元,户均增收1383元。随着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的增强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得以解决,农产品变得值钱了。没有加工企业以前,巴州杏子收购价格在0.26-0.5元/公斤。2007杏子收购价格在1.9—2.5元/公斤。即使在轮台县,小白杏的零售价也只达到了4-5元/公斤。有了加工企业以后,全县农民收入得到提高,收入中每5元中就有1元来自于杏子,“轮台白杏”真正成了农民的“摇钱树”。
新疆果业集团主要采取“企业+(协会)经济人+农户”的连结机制,在南北疆优势产业带基地联合种植大户、农民经济人等形式的农产品专业协会21个,共拥有基地15.18万亩,带动农牧民43060户致富。
(四)龙头企业带动大、辐射力强,成为全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断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麦趣尔乳业的发展带动了昌吉周边地区的农业、养殖业、畜牧业的发展,并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解决农村富余劳力上千人。从2002年至今,公司在昌吉州境内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20个养殖小区,规划占地面积1300余亩。引进高产奶牛3000头,奶牛养殖户达到300余家;投资建设鲜奶收购站100个,带动奶牛养殖户20000余户,控制奶牛头数67000余头;扶持建设现代化奶牛养殖厂13个,控制奶牛头数3000头。2007年带动农户数4930余户,养牛户均年收益在6000-8000元左右;23680户农民种植饲草料,年人均可增收900余元;150户农民介入饲料收割和深加工,5565户从事饲草料运输业。为新疆的养殖业做出了贡献。
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甜菜为主要原料,主要生产白砂糖、颗粒粕等产品。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4.19亿元、上缴税金3509万元、税后利润6070万元、劳动者报酬达1646万元。公司在甜菜种植的技术服务、农资供应的配套服务方面不断改善,实行方便农户的原料收购方式。2007年公司支付原料收购款达23275万元,带动甜菜种植27000户,每户农民增收8620.37元。
(五)基地建设,带动和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我区龙头企业根据市场多样化需求确定农产品的加工与营销,带动了订单农业、特色农业的发展,推进了棉花、粮油、特色林果、红色产业、畜牧养殖等农产品基地建设。新疆西尔丹食品有限公司自2002年以来,先后与乌鲁木齐县、奇台县、焉耆县、塔城市签订了“辣椒种植基地”的意向书,并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进行合作,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新型经济联合体,直接带动近2万亩的辣椒种植。2007年“西尔丹年产1500万瓶酱类生产线”,在头屯河区工业园建成,其年加工辣椒能力达4500吨。在塔城市国家级贫困乡建立5000亩辣椒种植基地,为帮助农民尽快脱贫支付,免费提供种子、农药及科学种植指导,每亩可带动农民增收2000元,合计约1000万元。
长河工贸有限公司以“公司+农户+基地+农村经纪人”的方式,对周边农牧民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带动种植基地方面。直接带动基地面积20万亩,间接带动基地面积100万亩。二是带动农村畜牧业发展方面。公司肠衣、皮革、屠宰、畜产品交易等产业需要大量的原料、畜产品,为广大农牧民带来更多的增收、致富、就业机会。公司进行的肉用羊与多胎品系羊的二元杂交良种繁育为农牧户提供种畜与技术,把先进的育肥、良繁技术带动农牧户,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农牧户落后的饲养方式。通过牛羊胚胎移植、纯种繁育,可为农户提供良种牛、羊40000只,仅此一项,使农民增收500元。公司累计带动农牧民20万人(包括直接带动与间接带动),带动增收9831万元。
(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促进当地特色优势资源转化。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公司充分发挥开拓市场、带动农户的作用,注重理顺芦苇产业化经营体系中各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资本为纽带,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起公司与关联方互利互惠的五方利益连接机制。打破过去长期把芦苇与纸业相互割裂的情况,县乡镇及农户均达到双赢效果。芦苇的种植业、采收业、储运业直到芦苇深加工板块均构成了紧密型利益连接关系,形成利益和风险共同体。通过带动农牧民参与到芦苇的整个生产过程中,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为农民增收提供了稳定的渠道,对当地经济起到积极带动作用。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芦苇的生产期共计带动14478人加入芦苇生产全过程,共支付费用7006万元,使参与芦苇生产的冬闲农牧民人均增收4839.07元。
百信蜂业有限公司通过与广大蜂农多年的紧密协作,带动了伊犁河谷八县一市近千户蜂农丰产增收。2007年,百信蜜蜂产业协会已吸纳会员逾千人,在伊犁河谷建立了那拉提、唐布拉、巩留、特克斯、恰西、昭苏等六个有机、绿色标准化养蜂生产基地,定期给蜂农进行质量安全培训、技术指导;与基地蜂农签订了购销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优质优价和售价返利等激励手段;仅2006年从基地蜂农及以种田为主业、养蜂为副业的农民手中收购蜂王浆、蜂蜜、蜂胶、蜂花粉等原料达1200吨,带动伊犁及周边地区蜂农1500户,蜜蜂养殖量约12万群,帮助蜂农增收390万元,平均每户蜂农年增收2600元,蜜蜂产业已成为伊犁州绿色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将百信蜂业与蜂农利益联结的整个链条用一句话来概述的话,那就是:“用最好的资源转化为最好的产品、将最好的产品导入最好的市场、从最好的市场获得最好的收益、凭借最好的收益更好地反哺广大养蜂农户”。
(七)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功能
农民致富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农民的支持,企业与农户的利益紧紧相连。博乐市棉种公司领导深知这个道理,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增强对棉农服务的意识,真正与棉农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春耕时期,组织员工到棉农家中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根据对逐家逐户收集到的信息,认真归纳建册立档,针对棉农的实际困难制定了解决棉农购买农资和贷款方案,为良繁基地的棉农统一提供低于市场价2%的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资料。同时出面为良繁基地的棉农担保贷款,为良繁基地的棉农年均担保贷款800万元左右,有效地解决了棉农春种资金短缺的问题,降低了棉农生产成本,受到了棉农的一致好评。在植棉季节,抽调农技骨干专门组织成立了农业科技服务队,每l000亩种子田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分散到l0个村的三个作业区深入田间地头,帮助棉农,从除杂灭虫到组织采收层层把关。保证棉农熟练掌握植棉技术和预防病虫害的技术,提高种子的纯度和合格率,良繁基地的单产高出全市平均单产达到30至50公斤,仅此一项良繁区棉农人均就增收200—320元。为了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给良繁区棉农每公斤籽棉补贴0.2元,受灾年份再让利0.5元,向农户年均让利就达210—260万元。公司在棉农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稳定地占有了棉花资源市场。
四、农产品加工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规模不大,小企业众多。全区农产品加工5168家企业中,总资产亿元以上企业数仅为101家,占企业总数的1.9%。资产总额小于100万元的企业3692家,占总数的71.4%。
二是企业产品研发人员少,市场开拓能力不强。平均每家企业研发人员数约1人。因研发人员少,研发投入不足,加之企业产品意识薄弱,导致新产品开发较少。另一方面,企业商标品牌意识较弱,5168家企业注册商标仅有411个。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仅有572家企业有专门质量检验机构。
三是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较缓慢。516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138家,占企业总数2.7%,创汇额3.5亿美元。
四是基地建设与农产品加工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企业基地不集中、不连片,基础设施差,土地生产力不高,自营基地少,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只占总数的24%,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跟不上,不能适应产业化发展要求。
五是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加强。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建立联结机制松散、欠规范,存在加工企业与农户虽然签订订单但不履约现象。
五、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加工业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性方面认识,牢固树立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三农”的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重点、优惠鼓励措施,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二)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机遇,围绕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四大基地建设,结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大力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筛选100-150家发展潜力大、对农民有直接带动作用的大型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大对特色林果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倾斜力度,积极开发石榴、核桃、库尔勒香梨、巴旦杏、酸梅、哈密瓜、苹果、枸杞、沙棘等特色果品的精深加工。大力吸引、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农产品加工业,组建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提升一批龙头企业档次,加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步伐。“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目前的30%提高到60%;主要农产品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占其产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加快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围绕我区棉花、粮食、林果、畜牧等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创新力度,抓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和研究开发。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要自办或联办技术开发机构,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国内外大中型企业联合创办产学研实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实施,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二是抓住产品这个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技术改造,围绕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升级,更新设备、改进工艺和进行技术攻关,创造更多的名牌、优质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力争近五年内新增30个以上新疆名牌,中国名牌达到3-5个。三是狠抓产品的开发。对老产品进行改造,在增加规格、提高档次、改善质量、完善功能上抓延伸、抓拓展、抓提高,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健康食品、安全食品、天然食品。四是引导和帮助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争取财政资金向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倾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边境口岸建设,优化通关条件,出台鼓励农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同时与周边国家就农产品出口建立合作机制和正常经贸关系,打开出口通道;支持东部沿海企业参与我区优势农产品开发,加快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提高我区向西开放的整体水平;加快建立与国内、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并实施周边国家认可的农产品质量技术规范,加强质量检测监督,减少出口技术壁垒。
(五)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对产业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处理好企业与农户的关系,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把分散的农户联成紧密的统一体,紧扣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指导企业与农户加强利益联结,推进产供销一体化。力争到2010年,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由目前的1400个发展到10000个,全区50%以上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致富。建设信息网络,利用各种传播手段,构建农产品流通的信息网络,引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完善双方的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使企业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逐步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链,使企业和农户共同得利、共同发展。
(六)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新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优势,并规避不利因素对其发展的制约,迫切需要政府从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等几个方面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①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政府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提供优惠税收政策、给予信贷支持等措施,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基地、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等体系的建设;②构建现代化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以从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加工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其质量竞争力;③构建农产品物流通道。通过抓好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确保龙头企业农产品原料供应数量和质量的安全;④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应用。(自治区乡镇企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