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农药登记管理年”,伊犁州农业局按照“2008年伊犁州直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5-6月份用药高峰期,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证农药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为目的,加大“三夏”期间农药市场集中整治力度,对伊宁市及西三县农药经营市场和乡镇、村经销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剂产品专项抽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检查中发现农药经营市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农药标签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擅自起商品名、无中文通用名、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和防治对象、降低毒性标志,如某种农药按登记棉花作物上防治病虫,但标签却标明还可用于玉米、小麦和蔬菜上的防治。二是假冒农药依然存在,一些小化工厂偷工减料加工生产效果好、销售快、群众认可的产品,如“除草剂”、“除菌剂”,欺骗性最大。三是一证多用或套证。即一个登记证号厂家用在多种农药产品上,或将其它厂家登记证号用在自己厂家的农药上。四是过期农药。一般农药保质期为2年,但经销商大都对过期的农药不进行清理,仍想办法销售,尤其在乡镇、村经销网点。五是登记证号过期。一些厂家的登记证号已到期,而厂家却不去农业部药检所办理续展手续,仍在继续生产。六是农药有效成分难以识别。农业部门缺乏农药检测化验条件,对农药质量监督光靠观察外包装,很难发现问题,取证查处难度较大。
集中整治期间共检查农药经销点120家,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农药品种130种,查出标签不合格农药51种,查出过期农药18种。对经销过期农药和标签不合格的农药,给予了警告处理,并要求其立即撤出柜台;对查出的涉嫌销售盗用、冒用登记证和登记证过期的农药行为,农业局执法部门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目前,已立案18起,已结案8起,其它的正在调查处理中。(伊犁州农业局法规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