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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在今年10月之前完成灾后倒房重建任务
 
日期:2008-06-18 00:00 作者 来源:重庆农业信息网
        

  从6月17日市民政局召开的全市灾后重建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在“5.12”特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中,全市紧急转移灾民17.5万人,倒损农房10.2万间 ,38个区县的3888所学校不同程度受损,80多所农村敬老院成危房或严重拉裂。我市对灾后倒房重建工作采取倒计时作业,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定时向市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度,市局汇总后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政部,确保在10月份之前完成灾后倒房重建任务。

  一是认真全面核查农房毁损情况。核查的范围主要为地震灾害形成的毁损房屋,同时还包括风雹灾、洪灾、地质灾害形成的毁损房屋。对损失严重,不能使用,需恢复重建的房屋,要全面登记造册,按户建卡,张榜公示,确定应救助对象,做到一户不漏。

  二是要及时上报核查情况。市民政局已发文,要求6月20日前完成上报,不能按时上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认真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各地农房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要与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减灾防灾、扶贫开发工作、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同时,要明确工作完成时间、工作责任、筹资来源等。全市灾后重建规划要求在7月5日前完成编报工作,10月份基本完成地震灾害形成的毁损房屋重建任务。

  四是要扎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农房的恢复重建应以灾民自建为主。各区县要成立工作班子,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民政部门要负责牵头协调、指导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户恢复重建中的具体问题。

  五是关于灾后重建的补助。要坚持农户自建、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政府对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不能居住的,原则上每户补助1万元,具体到每个灾民,要根据家庭贫困状况、人口多少等相关因素,在一个区县或一个乡镇内明确具体标准,不得平均分配。并按“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到户。

  六是对城乡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福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对危损房屋鉴定的基础上,连同鉴定书一同上报市局,同时编制恢复重建方案,结合农村敬老院改造工作一并进行。

  七是加强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县6月20日前报完恢复重建户数后,从6月30日起,每周四下午4时前向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报一次工作进度。市民政局汇总后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政部。同时,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市民政局将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直至任务完成。(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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