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内蒙古共举办渔业法制培训班11次,培训渔政人员380人(次)。在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中,全区共创建了105个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其中赤峰市渔政站被评为2007年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在全国渔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站、包头市渔政站被评为全国渔政系统先进单位。
在渔政执法工作中,各级渔政部门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认真执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捕捞许可制度,捕捞限额制度,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制度,养殖证制度和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自治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的统一组织下,各盟市渔政部门之间加强了合作,在全区形成了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协同执法的良好局面。共处理渔业违法案件174起,查处渔船201艘,刺网6万多米,大拉网6680米,网箔114套,收缴非法捕捞渔获物97吨,罚没款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