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福建省老百姓将不用担心菜篮子里的农产品价格太高了。即日起至2月5日,随着福建省从事鲜活农产品销售的商户们享受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的优惠待遇,福建省农产品的价格将得到有效控制。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的。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规定,1月26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各地出台的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现有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在此期间,已收取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原征收单位予以退付。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市场检查,对各种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坚决予以查处;对违反“自愿委托、有偿服务”原则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决予以纠正。
业内人士称,此举将有效降低春节期间的农产品价格。由于春节期间相关商户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半,上述涉及鲜活农产品的价格将随之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