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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火需领证 森林防火有保证宜川县连续49年无森林火灾 
 
日期:2008-01-03 00:00 作者:姚树林 宁耀东 来源:陕西农业信息网
        

  宜川县地处延安市东南部,林业用地254978.7公顷,森林覆盖率48.6%,2003—2005年连续三年获市森林防火先进县;2004—2006年连续三年获省级森林防火县;1999年5月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从1958年到2007年曾连续49年无森林火灾。

  为保持49年无森林火灾的荣誉,宜川县林业局、防火办每年都印发上万份宣传资料、制定500个宣传牌进行宣传。精心组织防火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防火工作不出问题。疏堵结合,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火源管理是整个预防工作的关键环节,2007年县防火办在火源管理上我们坚持疏堵结合和“从严、从细、从实、从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一方面保障林区群众合理的生产用火,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一切无证野外用火。在火源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是:1、进入火险期后,各林场在重要林区的沟口、路口、设立防火宣传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登记,杜绝携带火种入林,专职护林员都划定了责任区,坚持巡山检查,对违规用火者,从重从严处理。对重点林区地段落实34名护林员死看死守,杜绝一切流动人员进入,确保了重点林区的森林资源安全。2、2007年十一月五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宜森防办发﹝2007﹞14号文件《关于开展农耕地内可燃物集中办证焚烧工作的通知》,具体安排部署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工作。截至十一月底,全县共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53份116户,其中英旺乡35份,交里乡18份。他们审批后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看守,为野外合理的生产用火提供方便,消除了火灾隐患。3、2007年,我县组织林政和森林公安人员深入林区,依法严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尤其是在防火戒严期内,做到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对广大群众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强化了防火意识。据统计,我县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72起,处罚72人。4、结合全县各乡镇森林防火制度建设,各乡镇对各自辖区内的森林防火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将每个责任区内的重点坟头、山头、重要入山路口、呆傻低智人员全部进行登记,落实具体责任人。

  日前,整个防火工作严阵以待,全县防火人员都在防火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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