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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下发通知 减免生猪饲养、销售环节有关费用


日期:2007-10-24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作者:孔凡生


  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扶持生猪生产,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负担,日前省发改委就减免生猪饲养、销售环节有关收费问题下发通知。

  从今年10月开始,生猪饲养、销售环节免征、降低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取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费,免征饲养生猪(含牛、羊)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经营猪肉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由每头5元降为2元,经营牛、羊肉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减半收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由每证30元降为10元,种畜禽鉴定费由每头10元降为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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