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山东省农业厅财务处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厅属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讨论了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
受副厅长刘芳原委托,厅财务处处长周占升就搞好中央、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农业部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在搞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同时,对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
二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是“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项目管理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写出自查报告,并于6月26日前报送厅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汇总报农业部。省厅将组织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承担中央、省财政专项的县(市、区)进行随机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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