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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参合农民补偿比例将达四成


日期:2007-06-06 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作者:宜秀萍


  甘肃省参合农民补偿比例将达四成 新农合纳入干部考核

  随着6月1日最后一批16个县启动新农合报销程序,甘肃省新农合制度覆盖了全省所有农村人口,由分步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甘肃省政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新农合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建立起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会议指出,新农合基金是参合农民的保命钱,各地要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从今年开始,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将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做法,各地要认真核实参合人数,足额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坚决防止将门诊账户结余资金转入或变相转入下一年度农民应缴参合费用。要不断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力争使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例平均达到40%以上,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40%以内,今年参合农民受益面要力争达到20%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就地参合、异地就诊、就地报销等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广大外出务工农民参合、就医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逐步形成定点医疗机构监督及准入退出机制、费用控制预警机制、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不断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今年要实现全省新农合信息计算机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制度与农村各项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医疗保障。

  为了将新农合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此次会议之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在会上下发。(出处: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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