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黑龙江省正式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规定从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困难学生还实行减免教科书费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此次我市共有符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定的学校287所,其中农村小学217所,农村初中68所,特教学校2所。有60736名小学生、36122名初中生和177名特教生共计97035名学生享受待遇。我市原有的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3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45元。免除学杂费资金共计517.8万元。
为使这项惠民的好政策及早施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双鸭山市迅速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落实大会,制定了《双鸭山市贯彻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专户。市教育部门还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免除学杂费的政策,并将《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农村学生和家长的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给农村带来了教育公平的阳光。集贤县升昌中学校长关立满说:“农村学校全部免除学杂费,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生源的稳定,这学期我们学校还出现了生源回流的现象。学校再也不用为收费犯难了,教师也可以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中。”
双鸭山市财政局负责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公室主任马为先介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后几年里,黑龙江省还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扩大免费教科书的覆盖范围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的享受比例,并提高贫困寄宿生的补助标准,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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