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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活化机制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日期:2006-11-02 来源:内蒙古农业信息网 作者:


  赤峰市松山区依靠政策激励、强化利益驱动、完善经营建设机制,有效解决了生态建设周期长、规模大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矛盾,充分调动了全社会的积极性。

  一是活化产权机制。积极推行“谁造谁有,谁开发谁受益”的政策,对国家、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使用权,实行“先分后治”,该到户的全部到户。对治理难度大的荒山荒滩,实行无偿划拨,并及时进行确权发证,给所有者、经营者吃上了“定心丸”。二是引入市场调节机制。大力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加大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和用材防护兼用林的比重,推广林粮草间作,坚持在利用中治理,在治理中开发,用经济效益牵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区共营造经济林88万亩,林中间种粮草药10万亩,年收入600万元,实现了近期得益,中期增收,长远致富。三是健全经营建设机制。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及股份合作等多种开发建设形式,鼓励和调动多种经济成份、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投资生态建设。在退耕还林建设中,采取了直接到户的办法,以家庭为单位,谁造谁有,有效激发了群众的建设热情,使群众变被动完成任务为主动参与生态建设;对新规划的造林地和采伐后重新栽植的林带,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购买苗木,分户造林、分户经营,地随林走、林随地走的办法,解决了林木、土地的权属问题,也解决了林木的更新、成活和保护问题;对在路边、地边等难以绿化和保护的地块,采取所有者以林地入股,经营者出资购苗、栽植和管护,收益后按股分成的办法,使每个入股者都清楚自己股权利益和责任,并自发地探讨怎样经营管理才能见效快、分红多,充分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四是完善投资机制。采取自筹、内挖、外引、上争等多种筹资形式,放宽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支持各类主体以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形式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投资生态建设,吸引了大连、北京等外省市及市区的一些有识之士投资我区生态建设,形成了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仅通过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德援项目,每年就引进生态建设资金4000余万元,尤其是民间投资生态建设成了一大亮点,目前投资生态建设的民间资本已达300多万元,协议投资额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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