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崇明县渔政站开展了一系列“护渔2006”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认真做好了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7月底至8月初,县农委水产科、渔政站、渔监部门,对重点港口停泊的渔船开展了两次专项执法检查联合行动。
在“护渔2006”专项执法行动期间,他们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伏季休渔管理与渔船安全管理相结合。检查渔船是否根据伏季休渔泊位图停泊在规定位置,渔具是否按要求入库,渔船的救生和消防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对未按规定配备的渔船,由渔监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将海洋捕捞许可证年审与为渔服务工作相结合。崇明地区从事海洋捕捞渔船331艘,渔民文化水平低,对自己所办理的各项从业证书是否有效,证书是否齐全有时不太清楚。为了帮助渔民提高持证合法捕捞的自觉性,渔政人员利用伏季休渔的有利时机,深入全县各渔业村,积极宣传国家对渔业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渔村、踏船头,认真检查渔船“三证”(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三证”所载内容是否一致。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证书,作好详细记录,帮助渔民尽快更新或改正。
三是将驻港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伏季休渔期间他们安排渔政人员进驻各港口,抓好日常性伏季休渔渔船的动态管理,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保证渔船进入正常的休渔状态。在两个月的伏季休渔期间,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渔政、渔监、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全县伏季休渔渔船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告知、承诺、登记、报告等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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