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春耕备耕大忙时节,为维护正常的农资经营秩序,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富源县农资执法部门严把“四关”抓好抓实春季农资经营清查。
1、严把“主体关”:通过对全县的农资经营主体展开第二次清查,我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不存在政企不分,单位或个人挂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农业行政和执法部门参与农资经营、领导干部入股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均不存在,从而保证了农资经营的纯洁性和透明度。
2、严把“准入关”:清查工作以市场准入制度为前提,从查看工商执照,经营许可证(委托书)、上岗证、农资经营档案是否健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方面着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3、严把“生产关”:一是全县无种子、农药、鼠药生产单位,从源头上杜绝了造假制假窝点;二是全县合法肥料生产单位仅有一家(富源县氮肥厂)。
4、严把“经营关”:一是全县合法种子经营单位有7家,分别是富源种子管理站和后所、大河、墨红、竹园、富村、十八连山等6个乡镇的农技中心;合法种子经营户84户;二是全县合法农药经营单位仅富源集创农资有限公司1家,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者必须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上岗证方可经营,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93户(含邮政系统),规范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全县核定杀鼠剂定点销售点25个,基本建立了合法杀鼠剂营销网络,每年利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过去经营鼠药的流动商贩进行清查,督促杀鼠剂定点销售,方便农户;四是全县肥料由供销系统经营,合法化肥经营单位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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