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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尿素出厂价上限调整为1725元/吨


日期:2006-03-16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


  为保证春耕生产期间农资价格基本稳定,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今年的尿素出厂指导价格上限为1725元/吨,下浮不限。按照规定,今年黑龙江省适当提高了尿素指导价格浮动幅度。对列入中央定价目录和省管定价目录的尿素出厂指导价格,在每吨1500元的基础上,上浮幅度由过去的10%提高到15%,即每吨1725元,下浮幅度不限。在化肥销售旺季,出厂价格变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5日。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每年化肥需求量在320万-350万吨之间,其中尿素的需求量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一。省物价局的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将积极开展价格监测工作,规范化肥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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