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广大农民和合法厂商利益,促进肥料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化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4]427号)要求,并结合历年外埠肥料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状况,2005年3月,辽宁省土壤肥料总站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沈阳、盘锦2市流通领域的外埠肥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令人堪忧。
本次监督抽查共检查肥料经销单位32家,抽检肥料样品52个,代表批量3227.5吨,产品合格率为55.8%。其中复混肥料48个,磷酸二铵2个,硫酸铵1个,其他肥料1个。从抽查结果看,复混肥料问题较大,在抽检的样品中,26个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54.2%,与去年相比,合格率下降了4个百分点,不合格产品22个,代表批量为999吨;磷酸二铵、硫酸铵产品全部合格,钾元素土壤调理剂不合格。
本次抽检主要不合格项为水分、总氮、总养分、氯离子。分析肥料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生产工艺落后。复混肥料的生产工艺与产品质量关系密切。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必要生产工序设置不合理,是造成水分超标、产品质量不稳定、某单一养分持续偏低、脱氯不完全、氯离子超标等问题的主要原因;二是企业蓄意减少原料投入。目前复混肥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并且尿素、磷酸一铵、氯化钾等原材料价格持续攀升,一些企业受利益驱使,不惜偷工减料,降低原料的加入量,致使养分实测值低于包装标明值。
鉴于当前全省复混肥市场质量状况,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将复混肥列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帮助农民合理选购和施用肥料,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增施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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