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的基本任务
日期:2005-12-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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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监察基本任务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监察的基本任务,是指行政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应当完成的主要事项或应当达到的主要目标。
《行政监察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一规定,指明了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这就是: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由我国政府的性质、职责、任务、国家行政机关建设的目标和监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
(一)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它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它又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根本职责是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决定、决议。我国政府的这一基本属性,要求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必须廉政、勤政、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行使监察职能专门机构的行政监察机关,必须通过发挥职能作用,保证以上基本要求的实现。
(二)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国政府负有组织国家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历史责任,担负着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艰巨任务。这就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必须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做到勤政高效、廉洁奉公、依法行政,这是人民政府完成伟大历史任务的重要保证,也应该是行政监察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三)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建设的目标,是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作为政府行使监察权职能部门的监察机关,应该把国家行政机关的建设目标作为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
行政监察基本任务有两个特点:一是根本性。所谓根本性,是指行政监察的基本任务是开展行政监察一切工作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它是行政监察各项具体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集中概括,是贯穿行政监察工作始终的主线和指导思想,各项监察工作,都要围绕这一基本目标来进行,如果离开这一基本目标、基本任务,就会陷入盲目性。二是稳定性。所谓稳定性,是指行政监察基本任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相对固定性。只要行政监察机关的性质不变,行政监察的基本任务就不会改变,同时,行政监察基本任务的相对稳定性,还表现为它是通过国家立法加以确定的,是由《行政监察法》明文规定的,法律的相对稳定性,确保了行政监察基本任务的相对稳定性。
二、行政监察基本任务的内容
(一)维护政府廉洁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有国家公务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他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能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所以,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品德。
搞好廉政建设,一方面要靠公务员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靠自律,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靠监督,靠纪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越是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越要加强监督。作为政府专门监督机构的行政监察机关,就是要通过履行职责促使人民政府真正成为廉洁的政府,包括通过检查并纠正监察对象执行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存在的问题,保证廉政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受理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大力查处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严肃惩处各种腐败行为,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监察对象廉洁从政意识;根据执法监察和查处违反政纪案件发现的问题,帮助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堵塞漏洞,以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二)保证政令畅通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一项基本职责。行政监察机关就是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守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案件调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纠正,维护政令的严肃性,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善守法、执法和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议。
(三)促进勤政高效
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必须勤于政务,讲求工作效率。勤政高效是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应通过履行职责检查和纠正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以加强政府的勤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使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勤政高效地工作。
三、行政监察三项基本任务的关系
行政监察三项基本任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首先,廉政对依法行政和勤政高效具有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廉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在公务员身上的集中反映,有了廉洁奉公这个思想基础,就可以避免因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违纪行为造成的对法律的歪曲、破坏,从而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同时,具备了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也就具有了勤勤恳恳为人民办事的思想动力,有利于促进和保证勤政高效的实现。其次,做到依法行政、政令畅通,就可以促进政府及公务员廉政和勤政高效的实现。在法律、法规、规章中,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廉政、勤政高效都有相应的现定,做到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也就可以保证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廉政和勤政的实现。第三,勤政高效对廉政和政令畅通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腐败现象的滋长造成空隙,也是政令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机关及公务员的勤政高效,可以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贯彻实行,做到严格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廉洁和政令不畅问题,以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
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具有稳定性、长期性。但是,在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安排上,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相当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监察工作应贯彻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察业务的方针。在着力解决腐败问题的同时,还要努力抓好保证政令畅通和促进勤政高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