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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日期:2004-05-2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记者 李亚玲


    日前,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的实施,确保消费安全,湖南省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并在全省建立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对蔬菜中农药的残留量、重金属含量进行定点监测。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为甲胺磷等13种农药残留量和砷、铅、汞、镉4种有害元素含量。最后按农药残留超标率、重金属超标率对各市(州)进行排名,监测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省政府决定湘阴县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试点县,采取加强农业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农业标准化生产等综合措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关口前移”,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湘阴县设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位监测点5个(其中基地1个、生产加工企业2个、批发市场1个、超市1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抽取蔬菜、水果、茶叶等样品,对其农药残留量、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检测;通过优化产地环境、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抽检制度、公示制度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湘阴县成为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县(农药残留控制在5%以下)、湖南省农产品加工第一县、湖南省农产品出口第一县。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也是一项强制性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列为200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省财政拿出100万元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经费。省农业厅下达《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对监测范围、监测内容和监测要求做了明确规定。2004年工作目标是: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全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5%以下,其中长沙市控制在10%以下;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0个,产地环境调查评价面积达到2000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数量分别达到200个和150个;全年杜绝重大中毒事件的发生。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生产基地和市场及时整改;各质检机构按照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省农业厅还与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签订责任状,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目标,各监测点不得拒绝抽检,凡拒绝抽样的单位及产品按不合格对待,各监测点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因素,逐步开展自律性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有效开展,湖南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整合资源成立了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配备检测设备,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市(州)也在积极筹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了使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省农业厅已为各市(州)农业局配送了农药残留速测仪(RP-410型),并安排适当检测经费,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大检测技术培训力度,2004年已举办两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班,为全省各市(州)农业局、县农业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训了119名检测技术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员证”,使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
    为了加强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省农业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配合,市场监测点由两家联合挂牌,共同发文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开展做了规定,针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联合行动,共同采取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摘自:2004.5.25.8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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