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调查
岳继和
随着全省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进一步加快,出现了“三个转变”,即由无序流动向有序组织输出转变,由劳动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季节性向稳定性转变。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是,在转移过程中,农村出现了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脑子好的考学了,身体好的当兵了,年纪轻的打工了。今后谁来撑起农村创业的大梁?日前,笔者进行了全省农民工回乡创业调查。发现农民工回乡创业呈现良好势头,但也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需要采取明确的扶持政策。
农民工回乡创业浪潮正在兴起
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总体上外出大于返乡的格局不会改变。但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加快,农民工回乡创业前景广阔。近几年来,我省向外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440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通过调查,回乡创业人数达到15万人左右,约占外出打工的3.4%。
目前,返乡创业以第一、二代农民工为主,年龄在30-45岁之间,约占70%,他们在外打工平均5年以上,积累了资金,学到了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掌握了信息,为回乡创业奠定了一定基础。调查发现,目前农民工回乡创业有四种类型。
依托本地优势农业,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业。人数约占回乡创业总数的20%。他们回乡后,依托本地自然优势,兴建特色种养基地和科技示范园等,发展了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群。寿阳平头镇石河村的辛俊虎2000年返乡后,种植茴子白,亩收入600元轰动全村,在他带领下,茴子白的种植面积占到全村耕地面积的50%,达到1000余亩,影响了寿阳蔬菜的品牌战略。
兴办二、三产业。人数占回乡创业总数的70%,他们利用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经验、技术,抓住规模企业产业链条向前和向后延伸的机遇,积极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服务的配件配套企业,促进一批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成为经纪人或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这部分人约占回乡创业总数的10%,他们利用亦工亦农亦商的特点,积极参加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通过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传播信息以及开展技术承包,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兴建特色种植业等。
担任村干部,改变落后的农村面貌。实践表明,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不仅是带动群众致富的领头人,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后备力量,更是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推动者、开拓者。壶关县小逢村张召喜30岁前开始外出打工,10年后回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兴办了3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500多万元,先后投资400多万元,建起了高标准小学、敬老院、文化大院、党员活动室等设施,投资50万元,完成了“四化工程”建设,把落后的山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义
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正以独特的方式,在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给家乡发展带来巨大变化。
带回了先进生产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及先进理念,都是农村难以自发产生的,既需要外力注入,又需要内力吸纳。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够把外力与内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工时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
开拓了就地就近转移劳动力的渠道。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要求不高,带动了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据调查,介休市返乡创业450余人,所办企业安置富余劳动力1万余人。左权县返乡263人,吸纳当地2869名劳动力。
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调查发现,农民工返乡创业近半数集中在集镇和县城,带动了资本、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向小城镇集聚,有力地推动了小城镇化进程,形成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调查发现,回乡创业的农民工70%是从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同市有3410名农民工回乡创业,他们给当地经济注入发展的资本和技术,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兴起,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为新农村建设增添了动力。全省约有2600多名返乡农民工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他们都成为了改变家乡落后面貌,带领群众进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和领头人,成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基层干部。
困难和问题亟待政策支持
调查发现,虽然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呈上升趋势,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今后一个时期,对农民工创业要本着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思想,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一是及时制定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政策。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文阐述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扶持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工商登记、资金、税费、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
二是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可放宽农村地区抵押物的范围,如允许小城镇的企业地产包括集体所有土地有使用权,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等。
三是优先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用地问题。将农民工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地区的实际,可适当扩大荒山、荒坡、荒滩等非耕地的利用。但要加强产业指导,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四是健全农民工创业辅导和培训体系。要加大对回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提升创业者适应市场变化、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是改善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一站式”服务网络,简化投资手续,减免各种收费,克服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为回乡创业者提供便捷服务。对回乡创业的带头人、企业家和优秀个体等给予表彰,发挥其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