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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协多举措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日期:2008-09-18 10:45 作者:武珍 来源:《人民政协报》
        

  9月10日至12日,山西省政协召开十届三次常委会议,围绕农民增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山西省的目标是:力争每年培养100万新型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30万农业人口,使全省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减少至40%以下;力争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由无序流动向有组织输出的转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为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实现这一目标,山西省政协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列为十届三次常委会议的主要议题,并在会前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省政协主席金银焕先后主持召开了两次党组会议和两次主席会议,研究制定相关调研方案,并于8月中旬带队赴大同与朔州两市进行调研。与此同时,省政协副主席李雁红、周然带队赴该省7市30余县、4个厅局、100多个点进行调研。省政协农村委还联合省中小企业局、省供销社、省农业厅开展了相关主题的调研,并邀请相关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在此基础上,省政协形成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力图破解山西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的难点问题及转移后的深层次问题。

  常委会议上,委员们建议:党委、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市县政府的领导责任,组建各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是中小企业及服务业,政府部门应加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并充分运用税收优惠、缓征或先征后返等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扶持;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以供销社为基础,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与新型流通服务业,加快建设农村超市和连锁化农家店;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商贸、运输、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其房地产、信息、金融、技术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增强小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招标确定培训基地、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工作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实行订单培训;在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签约时间短的建筑、矿山、餐饮服务等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健全省内农民工养老保险“一卡通”制度,便于其保险的接续和转移。委员们还针对影响当前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四大政策因素——土地流转、户籍管理、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向政府部门提出了相关建议。委员们认为,应探索推进拍卖或出让土地的新路子,盘活城镇土地存量;探索试行技能培训、输出就业、转移户籍为一体的户籍管理模式,实现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强化城镇就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逐步将进城务工的农民逐步纳入城镇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农信社、农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改革方案,以解决农民贷款难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与会的山西省副省长胡苏平听取委员们的建议后,当即表示要认真采纳落实,并当场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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