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订符合汕头实际的劳动力转移政策,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市劳动力转移工作将坚持长远规划、逐步推进的方针,以产业转移和产业调整升级的需求为导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技能培训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责任考核制度,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健全激励机制,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力争到2012年,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1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积极整合社会培训资源,采取“订单式”、“流动式”培训等方式,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效的新方法、新路子。近期,澄海区组织未升学农村劳动力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潮阳区开展服装缝纫等14个专业的“订单式”培训,动员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并提供相应的实习场地对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潮南区已在15家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并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南澳结合当地产业情况开展水产养殖、茶叶加工和旅游餐饮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濠江区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开展“订单式”培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上半年,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5640人。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启动各项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对本市每年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半年至3年的技工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成为适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劳动力。对35周岁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单项或初级技能培训,促进其顺利实现转移就业。对农村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劳动力开展1个月左右的适应性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他们就近就地转移。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推动他们成功创业。对在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使其进一步提高技能等级。全面实施一户一技能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以实现转移就业工作。
不断加强就业服务,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组织订单培训补贴、就业跟踪服务补贴。把产业转移园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载体,重点安排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完善政策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引导和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研究与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劳务输出合作机制,及时将本地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到珠三角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