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2008年度郑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向社会公布,今年郑州市要在工资支付、培训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权益维护、回乡创业等8个方面,给在郑州务工的农民工吃颗“定心丸”。
对于输送富余劳动力的县(市、区),郑州市将全部建起转移就业服务机构,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村,在每个村庄都建立起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外出务工的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在此基础上,郑州市将从今年起实现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主要劳务输入地的有序对接,集中、规模、有序的将郑州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对方城市转移并实现稳定就业。
从今年起,凡是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不再批准项目开工,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不进行竣工验收。
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郑州市将加强对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水平的行为。对于恶意欠薪和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