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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就业培训惠及农村劳动力
 
日期:2008-03-24 00:00 作者 来源:辽宁金农网
        

  从鞍山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开始,普惠制就业培训整体“扩面”,不仅培训对象范围扩大,并且降低了参加的门槛,同时提高了培训补贴。

  据了解,原本普惠制培训主要针对城镇失业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失业者。此次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后,农村转移劳动力也可以参与培训,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等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凡符合培训条件并未实现再就业人员,可享受政府提供补贴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同时,已享受一次免费培训,一年内没有就业的,虽已就业但工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以下的,还可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

  另外,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的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生活确实有困难、居住地距离培训地较远的城镇培训对象,根据本地区生活水平状况,在午餐费、交通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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