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通化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3万人,占计划转移18万人的102%。其中长期在外务工人数13.6万人,境外务工人数1.45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11.05亿元,人均劳务收入5000元。全市共承担国家阳光工程培训任务2.01万人,认定培训基地26个。2008年全市计划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省下达的指标),阳光工程培训要达到2万人。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任务指标已列入市政府农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到各县(市、区),并层层分解到乡(镇)、村。
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机构,做到农村劳务经济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三是广泛地建立劳务窗口。目前,全市已与全国20多个省、市2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外贸部门建立长期用工合同。今年要继续扩展与省外的联系,多方建立劳务输出窗口,提高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能力。
四是挖掘内部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对本地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当地企业因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用工情况,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方式,让农民就近培训、就近就业、离土不离乡。
五是建立合同用工培训制。主要是各培训基地按照与企业签定的用工合同,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我市农民工就业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加工、营销、运输、美容美发等行业开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