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劳动保障局四措并举为农民工“讨薪”。一是建立“对口”清查制度。吉林市监察支队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组,分别对建筑、餐饮、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有效的遏制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二是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协调建筑部门,深入建筑施工企业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和拖欠工资情况及原因,积极督促企业竭尽全力协调资金,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三是启动“应急予案”机制。为处理好由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突发事件,吉林市监察支队启动“应急予案”机制,有效及时地处理两起突发事件,并协调开发单位妥善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实行建设领域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对2007年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协调市建委登录黑名单,不准参加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截至目前,吉林市监察支队共立案受理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34起,解决拖欠工资186万元,结案率100%,真正实现了农民工工资当期无拖欠,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