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就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回乡创业农民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市委常委、副市长朱丽萍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通过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创业环境,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扶持重点。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进入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和现代服务型产业或行业,加快形成“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集群”的发展格局。放宽准入条件。对农民工回乡创业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其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加大扶持力度。推行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统筹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建立回乡创业基地。要积极发展创业园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及时为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要将农民工回乡创业企业所招用的农村劳动力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组织实施范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