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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极为重要
 
日期:2008-01-16 14:29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目前,我国有八亿多农民,七亿多农村劳动力,要做到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就要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因此转移农村劳动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民增收的最现实途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少,对农民增收贡献大。2004年至2006年,湖北省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民93.8万人,带动社会培训转移农民324万人,全省农民三年务工总收入1146.86亿元,考虑到市、县财政和社会的投入,农民务工收入增长总额仍是投入的100倍以上,增收效果十分显著。

  其次,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现实要求。城镇化的根本特点就是减少农民。英美法日等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使命,这些国家农业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下降到了10%以下,这些国家完成农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都花了百年以上的时间。我国的城市化率是很低的,如湖北现为43%,而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在90%以上,这是我国新世纪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要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要坚定不移地引导农民向城市转移,向农村二、三产业转移,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再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据农村统计年报资料,全省农村劳动力1877万人,按全省农村居民1005.97万户计算,平均每户拥有劳动力1.87人。虽然经过多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全方位、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但目前全省第一产业劳动力仍然高达1105.71万人,从第一产业发展趋势和劳动力需求来看,剩余现象比较明显,因此未来几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仍然很重。

  湖北省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770多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任务十分艰巨。今后一段时期,湖北省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每年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80万人,其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25万人。计划通过强化项目监管,保证让农民切实享受到公共财政的帮助;通过建立培训用工信息服务、转移信息服务、转移组织服务和远程教育等四个平台,切实减少农民培训成本,农民转移的成本,实现企业、学校、农民三方的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长期、稳定、高收入就业。(作者单位: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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