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实施“阳光工程”以来,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就业渠道与就业竞争能力。2004—2007年四年来累计培训17273人,转移就业人员15515人,转移就业率89.82%,每月的转移收入为1029.86万元,每年的转移收入为12358.32万元,既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又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找到了合理的出路。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腾冲县成立了腾冲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确保了“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方式。腾冲县选择具备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格的单位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年初写出培训计划上报县阳光办,县阳光办结合腾冲实际将培训计划上报省、市阳光办,上级培训任务下达后,再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各培训基地,以培训基地为纽带,开展阳光工程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面向全县招生,开展了家政服务、宾馆服务、餐饮服务,城市环境绿化与园艺、市场营销、布艺刺绣、玉石加工等10多个专业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开展了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与劳动技能鉴定部门合作,进行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及时发放证书。通过培训和技能鉴定,使培训出来的劳动力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
三、全方位拓宽劳务输出渠道,选准就业门路,协调好各个培训基地之间的工作,在有条件的乡镇集中开设培训班,方便群众学习,以转移就业来促进培训开展,保证培训质量,逐步形成劳务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