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劳力转移
甘肃陇南农民工工资有保证
 
日期:2007-12-11 00:00 作者 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为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让他们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近日,甘肃省陇南市指定并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了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制度规定,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从事各类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在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主体。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单位和外阜驻陇南建设企业的保证金管理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各县区负责县区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单位保证金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前,市县(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保证金缴纳通知书,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向施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后,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对举报、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支取保证金。保证金管理工作涉及建设、交通、水利、发改委、银行等各个部门,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做好保证金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和管理保证行政部门应注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语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关闭本页
相关链接  
甘肃陇南农民工工资有保证
山东泗水县“三招”筑农民工保...
吉林省连续三年实现农民工工资...
山东泗水县“三招”筑农民工保...
农民工向总理推荐《农民工之歌...
克东县万余名农民工凭一技之长...
山东临沭县连续四年农民工工资...
山东临沭县连续四年农民工工资...
重庆市巫山3年内免费培训1万名...
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确保农民工...
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确保农民工...
我省推行四大举措严防拖欠农民...
我省推行四大举措严防拖欠农民...
北京:政策制度保障农民工共享...
解决农民工问题,试验区要走在...
山东青岛市用科技手段帮农民工...
会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