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让女同志参加超力气(指重体力)工作和危险作业”,“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隐私”,“乡、镇以上各级政府和各个用人单位,应当为外来工作人员提供广泛的工作机会,鼓励文化低的务工人员参加各项培训工作……”
5月初,在沈阳市和平区一间出租房内,一份由6位农民工历时两年编写的《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摆在记者面前。
“俺是为要账实在憋得没招了。”条例的主要起草人徐宝森坦言,讨要欠薪是他编写条例的最初出发点。
“但是俺在要账过程中发现,俺们实在太需要一部能保护自己的法规了。”徐宝森说,如果没有有效的保护,即便钱能要回来,他们打工时还会“吃亏上当”。
“俺讨薪是被逼得没办法”
徐宝森,51岁,沈阳市辽中县养士堡乡王家岗村村民,在十里八村也算一个能人,上个世纪90年代,他开始到沈阳打工,凭着勤劳和几分天资,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小“包工头”。1995年,徐宝森承包的一个工程竣工,可是工程款却迟迟拿不到手。被工友们逼得没有办法,徐宝森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徐宝森胜诉了,可是当他拿着判决书找上门去,对方却告诉他现在没钱,得等。尽管徐宝森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断上门催要,却总是得到同样的回答。无奈,他再次来到法院,可是一个令人惊诧的消息如同在他耳边打了一个响雷,判决下来后他没有申请执行并缴纳执行费,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钱要不回来了。
“俺一个农民,哪里懂得那么多呢,就以为法院都判了,这钱他迟早得给我,哪想到……”15万元就这样打了水漂,徐宝森深深地感到了农民工维权的艰难。
1996年9月,徐宝森再次承揽到沈阳一所学校的土建工程,可是噩运再次降临。工程结束后,近200万的工程款还是没有拿到手。为了支付工友们的工资,徐宝森变卖了家里的两处住房,让妻女回到父亲家居住,而他则开始了漫漫的讨薪之路。因为欠好多跟他出来打工的乡亲的钱,每逢大年三十他都不敢回家。“被人家堵着门要钱,俺不敢回去呀!”谈及这些,徐宝森一脸的酸涩和无奈。
“事儿只有从根上解决才行”
为了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在有关职能部门间往返了多少次,徐宝森已有些记不清了。而在这个过程中,徐宝森的法律知识却越来越丰富了。
“在要钱的过程中,俺也认识了一些情况和俺差不多的人,都是被欠钱的。俺就想,能不能把俺们这些情况都写在一起,整理成一个材料,因为人数多、情况相似而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帮俺们解决这个问题。”徐宝森说,这个想法一产生,他就开始一边继续讨要工程款,一边和几个际遇相同的农民工开始情况调查。
“为了讨要工钱,有的人爬塔吊,有的人托关系,你为什么没有选择这么做呢?”面对记者的疑问,徐宝森显示出与众不同的坚决:“所有的事儿都能理出一个头儿来。”徐宝森停顿片刻,加重了语气:“俺就觉得爬塔吊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有从根儿上解决,才能让农民工放心干活,顺利拿到工钱。”
靠着这种近乎偏执的信念,徐宝森和他的5位伙伴从关注个体命运转向了关注整个农民工群体的生存状态。记者了解到,虽然他们之中最高文化程度只有初中水平,但没有阻碍他们的前行之路,为了查阅相关法规,他们从旧书摊上以5角、1元钱一本的价格买回大量法律书籍,有时也去网吧请人帮忙上网查询最新法规;利用打工的机会,他们陆续到北京、大连、抚顺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从2005年他们调查开始,徐宝森他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调查了150多人,情况汇总后,2006年7月终于开始了这部《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的编撰。
“俺盼着这个《条例》有人看”
3月12日,沈阳的暴雪尚未消融,徐宝森他们的 《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终于出炉了。
虽然在这份只有4页的《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中不时可以发现错别字,但是徐宝森等人的苦心还是显而易见。
《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约2000字,共分为8章35条,除总则、附则外,共包括家庭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奖励、保障措施、就业服务、法律责任等6大方面。
记者发现,在所有章节中,第三章关于用人单位责任的规定写得最为详细,共涉及了11条。其中不仅包括“要按国家相关法规保障按时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的条款,更包括提高自身生活质量的“用人单位要保障务工人员的学习、娱乐活动”、“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隐私”等条款。《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还对各级有关部门、企业承担的就业服务职能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附后的一份说明中还明确指出,《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针对的流动人员不仅包括农民工,还包括大学生、转岗、下岗、退役退伍军人、离退休人员等。还提出,建议增设流动人员人大代表;建议设立流动人员创业、创新奖励基金;建议增设向全社会发放创业、创新彩票。
“不管钱能不能要回来,以后俺们还得在城市里打工。”徐宝森说,听说他在编写《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有的农民工认为他不务正业,还有的说农民工写的东西谁看啊。“但是俺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地看一看,真心关注俺们农民工的利益,看看俺们农民工到底需要啥。”徐宝森满怀期待。
“俺心里充满了希望”
农民工自编 《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的消息甫一披露,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此间,有学者指出,作为农民工,能自己编写这样针对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些规定,说明他们已意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他们的法律意识在增加,这是推进我国法制进程的一个好现象。
省内多位律师也表示将组成律师顾问团帮助徐宝森等6位农民工修改《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他们认为,《劳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维权涉及得还不够,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保护外来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相应的立法规程确定下来。
沈阳市人大代表胡敬琴、刘桂华等7位代表也表示了同样的想法:“我们不但要将此条例作为建议提交,还要根据条例所涉及的相关方面作进一步补充调查。”
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十分重视这个由农民工自编的《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并就此进行研讨。
沈阳师范大学教授田鹏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尚存在一些缺失,目前还没有一部权威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法律,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已成当务之急,只有通过法律来进行充分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
初夏,满目翠绿,一派生机。采访时,坐在这间艰辛起草《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的小屋里,徐宝森满眼憧憬,“没想到,俺们写的这个东西能引起这么多人的重视,俺打心眼里高兴,感到前面充满了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