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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拖欠 就业有人管
记者2月27日获悉,辽阳市劳动保障部门作出承诺,今年为农民工做好七件实事。
关于拖欠工资问题。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监控建筑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如拖欠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建委,运用工资保障金支付。同时落实工资支付监控、报告和预警制度。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相关部门将对此严查严管。同时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
关于就业渠道问题。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在全市各级劳动力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开设农民工就业专门窗口;建立农民工信息库,实行农民工就业登记制度。
关于技能培训问题。采取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教学方法和灵活的方式,通过三至六个月的培训,使农民工至少掌握一项技能,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
解决各种保障问题。巩固社保扩面农民工参保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关于权益维护问题。采取日常巡察、专项执法检查、举报专查等多种形式,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童工和危害未成年人劳动保障权益等突出问题。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当日立案次日开庭审理。
关于政策支持问题。建立解决农民工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办公室,制定出台解决农民工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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