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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县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日期:2006-09-22 来源:吉林农网 作者:刘毅

           

  本报讯  通化县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全面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信访接待制度。这个县建立了专门的绿色通道和应急处理机制,对到访农民工按职责分工认真接待处理,对不同的拖欠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仅2006年上半年,接待来访100多人次,清回欠款30多万元。

  建立长效机制。为防止“新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这个县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对于新建或续建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达到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比例,并建立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抽逃资金。

  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明确工程款的确定、支付、调整、违约处理条款,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收取建设单位工程造价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工程竣工后,不拖欠工人工资,该保障金如数退回,否则由保障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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