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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统计,2006年公务员报考人数较去年几乎翻了一番。数百人争夺一个职位的现象比比皆是。公务员报考热令人感叹。感叹之余,又不能不使人联想到当前的就业形势,联想到就业结构的变化,联想到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的转变。
近些年,我国劳动力市场悄悄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比较突出的是,形式多样的灵活就业发展迅速,并已成为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有效途径。有关部门测算,目前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5000多万人,约占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的20%。与全日制、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工作岗位相对固定的传统就业模式有所不同,这种就业方式的特点是选择性强、灵活度大、适应范围广,劳动关系比较松散,既有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也有劳务承包工和劳务派遣工等等。分析起来,我国灵活就业的迅速发展,主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比较明显的是,随着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传统固定的就业岗位大幅度减少,用人单位的用人方式更趋灵活,劳动者对就业的需求正日益多样化。与此同时,第三产业的不断扩大也对传统就业模式形成了很大冲击。以往城镇就业主要靠制造业,现在主要靠服务业,而第三产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乃至产品、客户都与第二产业不尽相同,所以客观上要求就业方式相应地转变。第三产业特别是那些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行业,因其服务对象千差万别,服务需求五花八门,服务产品多种多样,需要所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工作方式灵活、多样、有弹性,否则便难以满足顾客需求。
从世界范围看,灵活就业目前也已成为重要的就业方式。在亚太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已达32.8%;在西方发达国家,相关比例早已在30%以上,如果再加上自营就业、独立就业、兼职就业、远程就业等形式,灵活就业的比例更可达50%左右。专家们认为,灵活就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人民生活达到一定水平的结果。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化特别是服务业和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灵活就业将成为一种常态,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并对缓解就业压力发挥重要作用。
灵活就业的发展,首先需要择业人员的思路更加灵活,尤其是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要及时转变。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习惯于统包统配的计划安排和传统固定的就业岗位。这有其客观原因,现在的情况变了,择业者就必须以变应变。如果单纯选择传统就业方式,将就业目标仅仅集中在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不但会出现“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还会导致许多领域的劳动力供求结构失衡。实际上,一些灵活就业方式如人才派遣,既有利于企业优化人才结构、规避用人风险,也有利于择业人员特别是年轻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加职业技能和知识才干,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并获取更多选择与发展机会。
灵活就业的发展,还需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近年来,中央十分重视灵活就业,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形式。同时,劳动部门也出台了一些具体的鼓励措施,如对部分人员实行税费减免、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但总的看,这些措施尚不足以完全适应灵活就业的发展。当前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强就业服务和指导,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发展,使灵活就业更加灵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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